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
6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6月29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及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中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安排意见;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批准该实施意见的决定(草案);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该实施方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起草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的审查意见;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回访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的意见和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
会议要求,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市人大有关委室要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